御用闲人 发表于 2010-7-31 21:51

“强奸犯”24年后终于洗清冤屈,可喜还是可悲?


“强奸犯”24年后终于洗清冤屈,可喜还是可悲?
佘祥林、赵作海等冤案的曝光,一度让全国人民为之震惊,也让司法特别是法院的公信力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质疑? 今天打开网络,居然我又看到在甘肃一起被诬告的强奸案犯,由于受害者自己主动承认是诬告,并得到受害者的帮助终于在24年后得以沉冤昭雪!说内心话我和很多人一样,我衷心祝福这一位被人强奸的强奸犯!

  据羊城晚报2010年7月29日报道:1986年8月5日下午3时许,原甘肃省武威市文化馆干部裴树唐,召集部分文艺骨干在自己的办公室研究职工业余文艺调演的有关事宜。会后,因业余歌手刘建萍唱法有误,裴树唐单独为其辅导,至下午7时许结束。9天后,刘建萍在其未婚夫的陪同下,突然以强奸对裴树唐提出控告。1986年8月30日,裴树唐被逮捕。1986年12月17日,原武威市(今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裴树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裴树唐两次上诉,但均被维持原判。上周三,裴案在武威中院开庭再审。庭上,现年48岁的刘建萍当庭作证,称其24年前所作“被强奸”的供述是假的。整个事件是有人精心策划的一个“局”,而她只是一个棋子。此语一出,举世震惊。

  如今,裴树唐的7年有期徒刑已经服完,而他的申诉之路也已走了整整24年,他为此写了3007份申诉书。洗清冤屈裴树唐说“是她(刘建萍)害得我进了监狱,但也是她主动站出来帮我洗清冤屈。我不恨她,她只是身不由己。她是一个好人。”。刘建萍24年后坦诚:告被裴树唐强奸是幕后有人逼迫和指使,完全是一起冤假错案!因为24年来一直良心发现,后悔不已,最后终于勇敢站出来承认了诬告的事实,才使“强奸犯”裴树唐冤案大白于天下。

  仔细阅读此条新闻后我发现,该案之所以24年后才得以平反,除了诬告者本身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除了她单位领导阻饶外,承办该案的法官不知是处于要面子还是另有所图竟然也三番五次阻扰甚至威胁诬告者刘建萍说出诬告强奸的真相。1987年3月,在裴树唐案件审理期间,裴的辩护律师尹平发现了案件中的诸多疑点,最后决定找刘建萍核实相关情况。刘建萍当时就告诉尹平:“我感觉内疚啊,这个事情根本就没有啊……”然而,就在几天后,武威中院参与裴树唐案审理的法官孔祥荣见到了这份足可扭转本案的刘建萍的笔录。他向尹平借走了笔录原件,这份证据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再后来,裴树唐被判了7年。现已84岁高龄的尹平说:“当时个别审判人员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不惜去掩盖事情的真相。”

  刘建萍回忆:“一天中午,中级法院的孔祥荣来我家中,诡秘而急切地叮嘱我,明日省院来人调查裴案时千万不能改口否定被奸,否则我会被立即抓往兰州坐牢,判刑7年。”2005年7月11日,武威中院举行了一个听证会,对此案进行“复查”。法庭上,刘建萍再次说出真相。刘建萍还记得当时法官的训斥 ———“真是好话坏话全由奸妇口中出!”她说:“会后,(法官)极力向我做工作说‘你现在又推翻案子,把人家的问题平反了,你可最少要坐7年牢哩,你想想划不划得来?”

  看到这里我十分震惊,那些法官们居然为了面子,竟然视法律和事实不顾,使用威胁恐吓的手段逼迫诬告者不要承认是诬告,千方百计、挖空心思甚至不择手段掩盖事实真相,那些法官不仅不为裴树唐伸张正义,反而准备陷裴树唐于死地,让原本善良忠厚、为人师表的裴树唐冤里冤枉作了7年牢,而且还准备让其永远不得平反昭雪!谁又会想到,他们的心竟然歹毒到如此地步!说实话,那些司法人员的所作所为,即使千刀万刮都难以解我的气和恨!

  当我们冷静地分析和研究佘祥林、赵作海和裴树唐等冤案时,都会发现同样一个问题:几乎所有的冤假错案都有侦查人员在刑讯逼供,都有检察官和法官的极端不负责任,都有把受害者本人意见特别是辩护人意见当作耳边风不予理睬等事实情节,那些公安司法人员在办案时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马马虎虎、粗心大意甚至敷衍了事,不讲事实也不讲证据,对人民群众毫无感情,漠视他人(犯罪嫌疑人)生命,因此最后才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

  冤假错案的受害者最后能平反昭雪对受害者本人,对社会都是件好事,我们应该祝福他们!但是,如果所有的冤假错案都要通过诬告者本人良心发现主动揭开事实真相,都要被“杀害”的人又活着回来,都要假“凶手”已坐牢被判刑后真“凶手”确又自投罗网后才得以事实大白于天下,才得以让受害者平反昭雪,我们的司法体制和社会公信度难道不可悲吗?

[稿源:新华博客]作者: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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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31 09:16



裴树唐回忆往事,平静中透着无奈 《兰州晨报》记者 张永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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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普通文化馆干部
    一次寻常“业务辅导”
    一夜之间成“强奸犯”
    申诉多年后案件重审

    从“强奸犯”被判服刑,到刑满释放,他从未间断申诉,直至“受害女”幡然悔悟,一同为他奔波洗冤。这期间,裴树唐从黑发的中年人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

    7月21日,甘肃武威市文化馆干部裴树唐强奸女演员刘慧芳(化名)一案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24年前一度“尘埃落定”的强奸案再起波澜。

    审判
    一审二审都判强奸
    接受改造从未认罪

    7月的武威,空气中流动着股股燥热。穿过万通小区宽阔笔直的马路和林立的高楼,拐进一片破旧的平房,一个写满“拆”字的小胡同院落里,传出了狗叫声。从监狱服刑期满后,裴树唐就一直住在这间破旧的院子中。

    老人的叙说在袅袅的烟雾中铺开:“1986年8月5日下午3时许,我召集了部分文艺骨干,在自己的办公室内研究安排参加9月份全市(今凉州区)职工业余文艺调演的有关事宜。会后,时年24岁的业余歌手刘慧芳,在原武威地区秦剧团音乐老师严某的伴奏下练唱,时至下午5时许,严某提出,让我为刘慧芳纠正演唱中存在的吐字归音和气息方法上的错误,在刘的请求下,我答应为其单独业务辅导。”

    “约7时许,辅导结束,刘慧芳告辞回家,并约定次日上午再来接受辅导,就在刘慧芳出门时,遇到前来找她回家吃饭的未婚夫曹某,曹无端怀疑我与刘有染,出言不逊,引起我的反感,我和曹某发生了争吵。次日上午,曹又来到文化馆找领导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并再三请求,不要因他的过错而拒绝其未婚妻刘慧芳来馆继续参加排练,我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时隔9天之后,我被馆内领导派去参加一个政府召开的大会,在数百人面前,我被警察戴上手铐带离会场,说我是强奸犯罪。事后我才知道,我被刘慧芳和她的未婚夫曹某告了,8月30日,我被逮捕。”裴树唐没有料到,他就这样开始了长达7年的牢狱生涯。

    1986年12月17日,原武威市(今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1986年8月5日下午3时,裴树唐以文艺辅导员的身份,召集业余文艺演员开会安排节目,单独将女青年演员刘慧芳留在其办公室内,以纠正唱腔为名,故意纠缠不让刘慧芳回家。当晚7时许,乘其他人下班后,裴树唐对刘慧芳起歹意,紧锁房门不顾其一再反抗,强行将刘慧芳拉在床上对其进行了强奸。

    被害人(刘慧芳)因遭欺辱而痛哭流涕,当即将被强奸的经过告知其未婚夫,两人去文化馆向领导揭发,并书状向公安机关控告,被告裴树唐归案后拒不供认。

    法院认为上列事实由证人、受害人证言证实,法院一审判决裴树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接到判决后,裴树唐当即在判决上写下了“舍命难服”的字样。随后,不服判决的裴树唐以“遭人陷害,诬告获罪”为由,上诉于原武威地区(今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二审的判决仅有500字左右,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裴树唐不服一、二审判决,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1992年2月2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维持了一、二审判决,并希望裴树唐“认罪伏法,接受改造”。

    服刑期间,裴树唐依然没有放弃申诉,服刑期满后,不间断地提出申诉。但此后,裴树唐多次的申诉均以法院的维持原判和驳回申诉为结局。

    裴树唐说:“在监狱服刑期间,我始终拒不认罪,但我能遵守纪律,曾数十次受到监狱的表扬和物质嘉奖,7年的监狱生活中,我6次拒绝监狱要给我立功和减刑的决定,我想,我本来就是无罪之人,接受立功和减刑就意味着我已经自己承认有罪。”

    悬疑
    案发九天才去报案
    裴家从此妻离子散

    从“强奸案”的发生,到最终被判入狱直至后来的不断申诉,裴树唐说他从来就没有承认过自己是强奸犯。

    有一位老人,一直为裴树唐的案件进行代理,对这起案件进行了长时间的跟踪与调查取证。他是裴树唐的辩护律师、原武威市法律顾问处律师、如今已84岁高龄的尹平。24年来,尹平一直关注着此案。

    尹平在调查后,在该案的法律意见书中,就时任裴树唐领导的汤某、俞某对该案的格外“热情”表示了怀疑:“裴树唐与刘慧芳的未婚夫曹某发生不愉快后,时任馆长汤某知道了此事,汤就在刘慧芳报案的第二天,以文化馆的名义给公安机关写了一份对裴的揭发材料。刘慧芳的未婚夫曹某在报案材料中称,刘慧芳是经过文化馆领导几天的开导说服,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后,才毅然拿出勇气来控告的。”尹平认为,“文化馆长汤某等人,非常热衷于此案,这种现象蹊跷反常,推理判断很可能是有人利用、操纵刘慧芳制造假案陷害无辜。”

    裴树唐告诉记者:“是馆长借刀杀人,一手导演和制造的强奸假案。”“难道说女子遭遇强奸与否还得不在场的他人来证明吗?”尹平认为,裴树唐一案证据存在以下问题:“被害人”(刘慧芳)陈述内容不符合情理,且矛盾百出;作为间接证据,不在场的第三者的证言不能说明案情的真实情况;为了确定“被害人”刘慧芳的伤害情况,虽然进行了人身检查,但结果非强奸而致;被害人被“凌辱”后,不立即报案,为何在案发第9天后才报案;裴树唐供述没有实施强奸行为,否认自己有罪,提出这是一起第三者插手,利用刘慧芳陷害自己的案件。

    好端端的家,平静的生活,被一起“强奸案”彻底改变了。

    “那时候,孩子们正在上学,我成为‘强奸犯’的消息已经成为武威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成了武威的爆炸性新闻,孩子的同学们也知道了这件事,同学们起先还背着我的孩子在背后偷偷议论,窃窃私语,后来就追着我的孩子大声地喊‘强奸犯’、‘强奸犯’。受到委屈的孩子哭着跑回家中,不敢再去上学。” 裴树唐说。

    裴树唐的夫人也难以幸免:“我给妻子戴了‘绿帽子’,妻子无颜出门见人,她开始躲着自己昔日的好友,忍受着别人的指指点点。”

    经过痛苦的煎熬,裴树唐与妻子离了婚,把孩子交给妻子。“雪里埋不住死人,我相信这件事还是有人来管的。为了讨回清白,给儿孙一个交代,20多年来,我变卖了可以变卖的所有家产,替人打工拉车,给餐馆洗碗,饱尝辛酸,四处借贷筹集费用,不断向上申诉。但是,我多次的申诉和层层批转的材料最终如泥牛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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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31 09:20



刘慧芳写给省高院要求为裴树唐作证的申请。

   逆转
    原告突然写信悔过
    承认当年确是诬告

    “就在我绝望时,2000年10月下旬的一天,我突然收到了本案原告刘慧芳写给我的长达8页的忏悔信,她万分后悔地吐诉了这起冤假错案的真相。

    刘慧芳给裴树唐的亲笔信中写道:“14年来,我一直都在内疚、痛苦和泪水中度过,以前汤某让我说假话、报假案,是我的不对,我有罪,十几年来我的痛苦和内疚,有谁知道呢?多少年来,我一听到警车响,或见到公安人员就怕得要命,梦里都哭醒过多少次,我痛苦自杀过多少次。可是我说真话,他们又不让我说,还说要判我三年刑……我一定会等到这个案子清楚的一天,当面让他们说清楚他们为啥要这样对我,我也要证明我不是他说的那种人,要抓出真正害你的坏人。有罪的学生:刘慧芳。”

    在律师对刘慧芳的询问笔录中,刘慧芳称:“原武威市文化馆馆长汤某对裴树唐成见极深,恨之入骨,因而乘机利用,向我们承诺,许愿保证本案结束后一定将我和未婚夫曹某双双调入文化馆工作,以此作为条件和诱饵,指示我俩诬告裴树唐,在汤某等人百般纠缠和自身幼稚无知及私欲膨胀下,加之不懂法律,无奈,顺其摆布并按汤某等人事先撰写好的控告材料照抄后,在汤的带领下,去公安局控告并递交了材料。”

    对于刘慧芳的“悔过”,裴树唐说:“我觉得她有这么大的勇气站出来说真话,是一个很伟大的女人。”

    拿到刘慧芳的亲笔信后,裴树唐多次进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并交上了刘慧芳的亲笔信。有关人员希望他能够和刘慧芳一道进京作证,因手头拮据,当年,刘慧芳没有去北京。2001年,筹集到一些资金后,裴树唐与刘慧芳一道进京,申诉强奸案真相,并引起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

    今年7月21日上午,历时24年,武威“文化馆干部强奸女演员案”再次开庭审理。当日的庭审中,裴树唐所指的对其实施陷害的一些当事人均未到庭,但本案的一个关键证人,即当时强奸案的受害人刘慧芳却准时出庭,不过此次刘慧芳并非为自己辩护,而是向法庭对案发当时的情节予以陈述,为裴树唐进行无罪辩护。在此前获知此案进行审理时,刘慧芳曾于2009年7月25日上书省高院:“我得知裴树唐强奸一案再审,我愿意出庭作证,把案情真相说清楚,洗清裴树唐的冤案,还他一个清白。”

    据了解,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待合议庭讨论、院审委会通过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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