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亚加拉华人网
地产经纪 JerryWang
尼亚加拉免费英语角班 万通电讯 北美华人新生活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尼亚加拉(大瀑布)华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接到约克区警察局电话:从多伦多到上海的被骗经历

2024-5-10 08:11|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70| 评论: 0|原作者: Sloth|来自: 加国无忧

摘要: 随着人们防骗意识的提高,诈骗电话如今已经越来越难以骗到人了,不过人们仍要时刻提高警惕,因为骗子的花样也不断翻新,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落入陷阱。一位华人网友分享了自己最近的被骗经历。小红书网友@多伦多的橙子 ...

随着人们防骗意识的提高,诈骗电话如今已经越来越难以骗到人了,不过人们仍要时刻提高警惕,因为骗子的花样也不断翻新,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落入陷阱。一位华人网友分享了自己最近的被骗经历。



小红书网友@多伦多的橙子有点酸发帖说:今天的午后,我的手机接连响起了三声,仿佛是在提醒我有大事要发生了!于是我略带忐忑地接起了第三个电话。


对面传来一位自称是加拿大反诈骗中心的Helen的声音,她的名字太长了,就简称她为Helen吧,她用一口夹杂着印度口音的英文告诉我:我的加拿大ID被用来在上海注册了一个电话,并进行诈骗活动!


为了厘清事实,我查了一下她来电的号码,发现竟然是约克区警察局的号码!这让我顿时感到纠结和不安。这到底是一个真实的警告,还是一场精心编织的骗局?


Helen随后提供了我在中国申请电话的一些详细信息,比如注册的号码是多少,几月几号在哪个地址进行注册等等,并让我记录下来,以便稍后转接电话时提供给对方。



图源:@多伦多的橙子有点酸

这时,我意识到这是一个两步走的诈骗计划。第一步,先骗取我的信任;第二步,将我联系到中国的反诈骗部门,从而提取我的个人信息,并进行进一步诈骗。这是一次典型的跨国合作的骗局。


我告诉Helen,这不是我,她建议将我转接到上海的警察局进行详细汇报。我问:现在上海可是凌晨一点,他们会上班吗?Helen坚定地回应:当然!他们是二十四小时运作的!


我思来想去,决定告诉Helen: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我之后会主动联系警察局进行核实。但现在你急迫地要把我转接到中国的反诈骗中心,我感觉很不对劲。最终,我选择挂断电话。


挂掉电话后,我真的联系了多伦多警察局进行核实,警方告诉我,这类骗子确实会用一些技术手段,将他们的来电号码伪装成政府部门或机构,以获取受害者的信任。


这个电话让我意识到:在面对看似真诚的言辞时,也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希望大家都能擦亮眼睛,保持警惕,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Sin卡号、家庭住址、姓名等基本信息,以防被骗!


一位网友评论说:骗子用的是虚拟的号码,然后视频场景也是警局,只要自己没犯事,管他说的多么的真实,主打一个不配合。


一位网友评论说:今天我还收到号称是中国边境检查的电话 ......


一位网友评论说:其实所有电话都不用理,我发现这边关键的联系都是email,有的老外都没手机。


作者回复说:但正常诈骗都只打一次,连环call的话,好奇心还是忍不住。


一位网友评论说:上个月我接到了自称是fido的中文客服,italkbb的中文客服还有一个是一样的所谓的政府部门,他们有个相同点就是知道我的中文名字,我想很久都想不出来原因。


一位网友评论说:真的约克警察局打出来的电话是不显示电话号码的。现在骗子的来电显示是警察局打来的,真正RCMP的来电确是不显示电话号码的,警察根本不care各种电信诈骗,我曾经去丽晶报警,有充足的证据,警察问我有没有财物损失,我回答因为我发现是诈骗所以没有被骗,警察说我没有财物损失就不能报警。其实就算警察接受报警,也只是登记下了,不会做任何行动,警察只在乎有没有人员伤亡……


来源链接:
  • https://www.xiaohongshu.com/explore/66341c41000000001e03205a?app_platform=android&app_version=8.6.0&author_share=1&ignoreEngage=true&share_from_user_hidden=true&type=normal&xhsshare=WeixinSession&appuid=63726e5f000000001f018dae&apptime=1715269686&exSource=&wechatWid=c0799d19b81351cb3e99411d8fc0cfd7&wechatOrigin=menu

最新评论

广告合作(Contact Us)|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尼亚加拉(大瀑布)华人网

GMT-4, 2024-5-20 17:44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